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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一女子遛狗不牵绳还放狗咬执法人员,结果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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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规定的携带宠物犬出门必须牵绳,柳州执法人员已对多起遛狗不牵狗绳者进行处罚。8月13日下午四点多,柳州市一名女子在市区金沙角遛狗没有牵绳,正好被巡逻的辅警看到,但这名女子不但没有听从辅警的劝阻,反而放狗咬了辅警一口。目前,该事件有了最新结果。
8月13日下午四点多,柳州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的辅警李兰庆巡逻到市区金沙角路段时,发现一名遛狗女子没有给自己的宠物犬系上束犬绳,李兰庆立即上前劝阻。
随后,这名女子走向马路另一边准备骑电动车离开。李兰庆立马上前阻拦。双方僵持几分钟后,这名女子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。
辅警:麻烦你。
遛狗女子:麻烦什么
辅警:配合。
遛狗女子:配合什么,你想干什么,想罚款是吗?狗你拿走吧,我不要了,我捡得的,流浪狗。
辅警:别动啊。
遛狗女子:你想怎么样,点点,咬他,真的是,它真的咬你我跟你讲。
在这个过程中,李兰庆的左腿膝盖被女子的宠物犬咬破。随后赶到的民警立马控制住了女子,14日中午,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这名女子。女子姓莫,今年五十岁。她承认自己当时是一时冲动。
记者了解到,莫女士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她被依法处以600元罚款以及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来源:广西新闻频道 记者:刘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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